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〕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》(宁职大〔2025〕34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第四届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字化研究技能研修班
培训组织单位:华北电力大学大数据与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、辽宁世纪教育研究院
参训人员:吕途、刘光艳、王凯、李勇
所在部门:马克思主义学院
培训地点:辽宁省沈阳市
培训时间:2026年8月15日——8月20日
培训天数:6天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金额+培训期间住宿费+伙食费):19720元
公示期限(3天):2026年8月10日——2026年8月12日
监督联系人:吕途
监督联系电话:697717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6年8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