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〕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宁职院〔2025〕16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学习义乌发展经验,优化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展示技能培训
培训组织单位:金华职业技术大学
参训人员:邢利莉
所在部门:马克思主义学院
培训地点:浙江金华
培训时间:2026年7月3日——7月7日
培训天数:5天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金额+培训期间住宿费+伙食费):3560元
公示期限(3天):2026年6月29日——2026年7月1日
监督联系人:吕途
监督联系电话:697717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6年6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