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〕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宁职院〔2025〕16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“大思政课”实践育人专题研修班
培训组织单位:浙江理工大学
参训人员:吕勇、潘雪、金慧湘
所在部门:马克思主义学院
培训地点:杭州
培训时间:2026年4月24日——4月26日
培训天数:3天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金额+培训期间住宿费+伙食费):8640元
公示期限(3天):2026年4月20日——4月22日
监督联系人:吕途
监督联系电话:697717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6年4月2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