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〕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宁职院〔2025〕16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基于智能学习平台的思政课混合式教学全流程设计与实践工作坊
培训组织单位:北京高教服会议服务中心
参训人员:吕瑾、于金艳
所在部门:马克思主义学院
培训地点:长沙
培训时间:2025年11月28日-11月30日
培训天数:3天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金额+培训期间住宿费+伙食费):7200元
公示期限(3天):2025年11月25日-11月27日
监督联系人:吕途
监督联系电话:697717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5年11月2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