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章程

发布者:孙翱翔发布时间:2019-10-30动态浏览次数:778

第一章  总则

 第一条  社团全称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。

 第二条  社团性质:本社团为理论学习类学生社团,隶属于校团委并接受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导,是面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全校学生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。

 第三条  社团目标: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社团指导思想,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基本目标;鼓励青年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的伟大“中国梦”努力奋斗!

 第四条  社团宗旨: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。


第二章  会员

 第五条  申请加入本社团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 (一)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,具有正式学籍的。

 (二)承认本章程。

 第六条  加入本社团程序:

 (一)需经本人申请。

 (二)经过社团组织的面试。

 (三)经社团组织讨论通过。

 第七条  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
 (一)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理论水平。

 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、本社团规章制度。

 (三)认真履行会员的职责,努力完成自己担负的任务,积极参与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
 (四)自觉维护本社团集体利益,自觉交纳会费。

 第八条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 (一)参加社团的有关会议以及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
 (二)在社团中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 (三)对社团工作批评权、建议权、监督权。

 (四)加入自愿、退出自由。

 第九条  对表现积极的会员应通报表扬或发奖状、证书以示鼓励。

 第十条  会员有退会自由,若会员要求退会,必须向本社团提出申请,说明理由,经社团理事会讨论批准除名。


第三章  组织机构与职能

 第十一条  本社团设立以下机构及职位:

 三个板块:宣讲团、《求真报》编辑部、活动策划部

 第十二条  社团各机构职能:

 宣讲团:负责向在校学生及社区人员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中共党史、新中国史以及时政新闻解读。

 《求真报》编辑部:负责每期《求真报》的设计、材料搜集、编辑、征文以及出版。

 活动策划部:负责相关重要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。

 第十三条  职位任期:主任、助理、干事任期均为一年。


第四章  社团活动范围

 第十四条  本社团活动范围包括:

 (一)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典著作学习、研究活动。

 (二)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宣讲活动。

 (三)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、志愿者服务活动。


第五章  工作制度

 第十五条  社团实行主任负责制,由主任召集社团助理、干事研究、讨论布置工作。

 第十六条  社团每学期提出工作计划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,开展活动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实施,整体推进。

 第十七条  社团在校内外开展活动,必须经过校团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批准方可进行。

 第十八条  社团要依照工作计划按期保质开展各项活动,并如实填写活动记录。

 第十九条  未经校团委批准,社团成员无权代表本社团对外参加各类活动,任何人不得假借社团名义举办或参加违背社团宗旨的活动,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。

 第二十条  社团经费与各类资产依照学校规定统一管理、使用。


第六章  附则

 第二十一条  本社团保留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。

 第二十二条  本章程经校团委、马克思主义学院批准后开始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