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社团全称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。
第二条 社团性质:本社团为理论学习类学生社团,隶属于校团委并接受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导,是面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全校学生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。
第三条 社团目标: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社团指导思想,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基本目标;鼓励青年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的伟大“中国梦”努力奋斗!
第四条 社团宗旨: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。
第二章 会员
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,具有正式学籍的。
(二)承认本章程。
第六条 加入本社团程序:
(一)需经本人申请。
(二)经过社团组织的面试。
(三)经社团组织讨论通过。
第七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理论水平。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、本社团规章制度。
(三)认真履行会员的职责,努力完成自己担负的任务,积极参与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(四)自觉维护本社团集体利益,自觉交纳会费。
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参加社团的有关会议以及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(二)在社团中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三)对社团工作批评权、建议权、监督权。
(四)加入自愿、退出自由。
第九条 对表现积极的会员应通报表扬或发奖状、证书以示鼓励。
第十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,若会员要求退会,必须向本社团提出申请,说明理由,经社团理事会讨论批准除名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
第十一条 本社团设立以下机构及职位:
三个板块:宣讲团、《求真报》编辑部、活动策划部
第十二条 社团各机构职能:
宣讲团:负责向在校学生及社区人员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中共党史、新中国史以及时政新闻解读。
《求真报》编辑部:负责每期《求真报》的设计、材料搜集、编辑、征文以及出版。
活动策划部:负责相关重要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。
第十三条 职位任期:主任、助理、干事任期均为一年。
第四章 社团活动范围
第十四条 本社团活动范围包括:
(一)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典著作学习、研究活动。
(二)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宣讲活动。
(三)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、志愿者服务活动。
第五章 工作制度
第十五条 社团实行主任负责制,由主任召集社团助理、干事研究、讨论布置工作。
第十六条 社团每学期提出工作计划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,开展活动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实施,整体推进。
第十七条 社团在校内外开展活动,必须经过校团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批准方可进行。
第十八条 社团要依照工作计划按期保质开展各项活动,并如实填写活动记录。
第十九条 未经校团委批准,社团成员无权代表本社团对外参加各类活动,任何人不得假借社团名义举办或参加违背社团宗旨的活动,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。
第二十条 社团经费与各类资产依照学校规定统一管理、使用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保留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。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校团委、马克思主义学院批准后开始施行。